《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出台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陈艳萍 柯铭锟  时间: 2020.10.12  打印本页  分享:
《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后文简称《办法》)已经出台,自2021年1月1日起,黄石市新建工程项目将按照此办法施行。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陈艳萍 柯铭锟)笔者10月10日获悉,《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后文简称《办法》)已经出台,自2021年1月1日起,黄石市新建工程项目将按照此办法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黄石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阐明了黄石市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的要求和实施标准,以及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创建高星级设计标识的比例。

       同时,《办法》要求项目必须从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部门联合把关,并出台相应的鼓励与处罚措施,即鼓励装配式建筑和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可以享受绿色建筑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也将有相应行政处罚。

       “《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严格执行省级相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普及绿色建筑基本级的方向和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全市绿色建筑的覆盖率和市民生活的舒适度。”黄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