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要求首次明确写入北京土地招标出让文件

来源: 人民网      时间: 2013.02.04  打印本页  分享:
记者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获悉,1月30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了昌平区小汤山镇B-04、B-05、B-07地块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的招标出让公告。

记者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获悉,1月30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了昌平区小汤山镇B-04、B-05、B-07地块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的招标出让公告,有关绿色建筑具体条款首次写入土地出让招标文件,其中B-04、B-05地块上建筑应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的三星评价标准,B-07地块应达到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中的一星标准,并将已通过专家审查的《未来科技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作为指导性文件附在招标文件之后。

招标文件中同时还要求该项目需采用垃圾气力收集系统,中标人需在小区道路铺设垃圾气力输送管道并最终接入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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