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粤新增绿色建筑将达到2亿平方米

来源: 南方网  时间: 2017.07.20  打印本页  分享:
‘十三五’期间,广东全省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00万平方米。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冯善书)“‘十三五’期间,全省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00万平方米。”7月15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的《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获悉,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珠三角地区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世界同类气候地区的先进水平。

       《规划》提出,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大幅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在整个“十三五”期间,我省新增绿色建筑将达到2亿平方米。

       此外,《规划》还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建筑项目(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除外)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广州、深圳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其余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制品,新型墙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超过98%。而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在试点示范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80%。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4.29亿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9.41亿立方米、预拌砂浆使用量9100万吨。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00万平方米。同时,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60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800兆瓦。

       为保障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规划》提出,广东将研究制订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条例,加快推动我省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在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全过程,规范引导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同时,还将不断完善覆盖建筑工程全过程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