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印发三年煤炭减量替代方案

来源: 齐鲁网  时间: 2018.08.03  打印本页  分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23号。文件中指出:“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23号。


文件中指出:“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在完成全省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在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方案》规定,结合山东各市煤炭消费占比情况、煤炭消费压减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对煤炭的依赖程度、绿色发展水平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将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17市。

控增量,减存量,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方案提出要求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
同时,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加快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煤电、电解铝行业布局,推进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山东省将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预计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也将不断提高,逐渐替代煤炭消费。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

冬季供暖关系民生,但散户烧煤取暖热效率低,污染严重,成为冬季大气主要污染源。到2020年,山东将不断扩大城市建设区及县城的集中供热面积,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将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它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指出,预计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大力实施“外电入鲁”,减少省内煤炭消费

煤电是省内用电的主要来源,为减少省内煤炭消费,山东将强化智能电网建设,进一步发挥好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扎鲁特至青州4条特高压输电通道作用。争取国家支持,搭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富集省(区)的政府合作平台,加快配套电源开发建设,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提高“外电入鲁”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预计到2020年,全省接纳省外来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

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参考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决策参谋部的推动者”“压力传导部的执行者”到“一线指挥部的落地者”,各级、各有关部门都需要明确分工和责任人,争取尽快形成煤炭消费压减实际效果。山东将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作为各市、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实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