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201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0月底前完成3.6万户清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8.22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吕梁市印发《关于印发吕梁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前,吕梁市印发《关于印发吕梁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中指出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城市及县城区域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各地要排查区域采暖现状,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任务、改造方式。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及周边“一区三县”3.6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离石24176户、中阳6712户、柳林2593户、方山2522户,市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完成汾阳、文水、交城、孝义3.1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汾阳5000户、文水5000户、交城5000户、孝义16000户,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其余县3.3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柳林4000户、方山4000户、临县4000户、岚县4000户、交口4000户、中阳4000户、兴县5000户、石楼4000户。全市农村地区达到30%以上。

计划还指出要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2018年各地“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5月底前完成确村确户。市电力公司及相关供气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市发改委要加强气源保障,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提升燃气应急储备能力。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要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煤改电”电源和供电管网保障工作。

此外,对于燃煤锅炉的整治,计划明确指出在2018年9月底前,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10月1日前,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公司锅炉,2018年8月底前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粉尘≤10mg/m3的控制要求;市区城北供热站、西南供热气站7台590蒸吨锅炉2018年9月前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神州煤业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店坪煤矿、霍州煤电集团木瓜煤矿、金晖荣泰煤业有限公司、离石永宁煤业有限公司、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西山晋邦德煤业有限公司、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容大煤业有限公司、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离石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等12个煤矿生产生活用燃煤锅炉2018年8月前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替换,实施煤改电、改空气能、改地热能等清洁燃料改造,逾期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