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加快全市清洁取暖 给予燃煤锅炉拆改补贴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4.25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河南安阳政府办公厅下发《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应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供暖建设,加快建成全市清洁取暖体系,未发展集中供热而群众确有供暖需求的县(市),要结合实际,鼓励优先发展热电联产为主、地源热泵、电隔膜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平均达50%以上,对于确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市),应因地制宜推广清洁供暖。
日前,河南安阳政府办公厅下发《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应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供暖建设,加快建成全市清洁取暖体系,未发展集中供热而群众确有供暖需求的县(市),要结合实际,鼓励优先发展热电联产为主、地源热泵、电隔膜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平均达50%以上,对于确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县(市),应因地制宜推广清洁供暖。

方案强调应加快发展清洁取暖,按照“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全面推进、重点先行,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军民一体、协同推进”原则,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合理确定清洁能源,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多地利用清洁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供暖(地热供暖、生物质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工业余热供暖、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供暖。区分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农村地区等不同区域,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布局清洁热源。

其中,要按照“整县整乡”推进要求,全面摸排核实,确保完成“双替代”等清洁取暖的村庄燃用散煤用户低于20%。2018年10月底前,市区禁燃区建成“无燃煤区”,市区禁燃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力争建成“无燃煤区”,禁止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双替代”等清洁取暖,完成省定清洁取暖目标任务。要积极争取清洁取暖示范项目资金,力争列入国家北方城市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继续将清洁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科学实施清洁型煤替代。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政府,依托全市现有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和配送网点体系,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配送机制,大力开展洁净型煤宣传、推广,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

同时,持续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的原则,汤阴县要加快华能安阳热电(2×12MW)燃煤背压机组工程等民生热电项目建设。在热电联产供热覆盖区域内,进一步扩大供热范围,达到省定新增供热能力要求。

此外,方案指出应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在全市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2020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城市规划区内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金奖补。

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以及配备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的生物质能(污染物排放符合特别排放限值),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锅炉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严禁使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燃煤锅炉改为燃天然气的,或者新建天然气锅炉的,要同步实现低氮改造或安装除尘脱硝设施,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在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方面,方案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左右。积极稳妥推进地热供暖。持续推进全市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评价,摸清资源底数,不断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体系和管理方式,总结地热能供暖区域连片推进开发利用模式,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以城镇新规划区、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为重点进行复制推广。2018年,全市地热供暖面积力争达到367.4万平方米。

多元利用生物质能,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学校、医院、宾馆、办公楼、居民区等为重点,有序推进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等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在建生物质热电和垃圾热电项目建设,到2018年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力争达到4.8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