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信委:煤改电采暖可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7.12.08  打印本页  分享:
近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方案称考虑发电企业经营状况、保障冬季民生供热、省内经济增长和新增用电全部进入市场等因素,稳步有序推进电力直接交易,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暂定为650亿千瓦时。
近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方案称考虑发电企业经营状况、保障冬季民生供热、省内经济增长和新增用电全部进入市场等因素,稳步有序推进电力直接交易,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暂定为650亿千瓦时。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指出,对山西省实施分表计量的煤改电采暖居民用户、果库冷藏用电用户,可由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打捆代理参加市场交易, 其中煤改电用户由县(区)政府打捆与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果库冷藏用户直接与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单个售电公司打捆后代理煤改电用户或果库冷藏用户的年用电量均不得低于500万千瓦时。

同时,方案鼓励风电等新能源企业与煤改电打捆用户开展市场交易,促进供热期电力平衡和低谷风电的消纳;鼓励煤电企业与省内煤炭企业签订电煤供应长协合同,并提高合同兑现率。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山西省启动电力直接交易。截至2016年,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超过50亿元。

全文如下: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推进山西电力市场稳步发展,做好2018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山西能源监管办、山西电力交易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经信委要会同价格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做好《方案》的解读工作,要向市场主体宣贯国家及我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正确认识当前电力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市场主体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市场化交易有序、平稳推进。

二、本次年度申报后,2018年再组织两次申报,时间分别为4月23日和7月23日。

附件:《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doc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