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方案: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7.12.02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厦门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2%。
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厦门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79万吨标准煤以内,增速不超过15.6%。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厦门市将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方案》中指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非化石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积极推进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提高电力、天然气消费比重,推进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形成与厦门市市情相适应的绿色清洁能源消费结构。

同时,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除已批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燃煤项目;继续推动海沧和翔安的垃圾发电,因地制宜建设规模化生物质发电项目;推广在农村地区利用禽畜粪便、秸秆薪柴实现沼气利用项目;推进同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逐年上升。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实施燃煤电厂节能改造

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推进新增天然气加气站工作;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总量减排,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钢铁、建材、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此外,在节能重点工程方面,厦门市将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加快推进华夏电力、同安城东、同安城南、银鹭工业园等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工业集中区实现集中供热。实施燃煤电厂节能改造,至2017年底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

在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方面,《方案》强调,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到2017年完成华夏电力4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实施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17年印刷和表面涂装行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建陶业煤改工程和合成革煤改工程。

厦门市还将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方案》中指出,进区域、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选择具有示范作用、辐射效应的园区,统筹整合纺织、橡胶、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

请下载方案原文:厦门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