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锦州新建建筑“绿色”占比达100%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1.12.30  打印本页  分享: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有效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锦州市在整体推进绿色建筑过程中坚持主动作为,先试先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新建工程21项,建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有效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锦州市在整体推进绿色建筑过程中坚持主动作为,先试先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新建工程21项,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其中,按绿色建筑1星级设计项目11项,建筑面积44.68万平方米;按绿色建筑基本级设计项目10项,建筑面积28.32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70%任务指标。

统筹谋划、高起点开局。《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颁布伊始,锦州市即召开“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年度会暨《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宣贯会”,第一时间对条例进行了宣贯;制定并发布《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确定绿色建筑推进工作的目标及时间节点,在全省率先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与沈阳建筑大学合作,结合区域特点,在省内率先编制了《锦州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为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认知度,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写入“锦州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重点”,从政策层面确立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重要宣传活动,加大对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开发(建设)单位以及广大市民心目中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周密部署、组织培训。为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陆续举办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辽宁省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等内容的宣贯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住建局以及开发、监理、施工企业的近200名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提高标准、狠抓落实。依据《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要求,组织“2021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织抽检在建项目9项,下达整改通知单8份,抽检建筑节能材料11个批次。通过检查,对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