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 大力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7.12  打印本页  分享: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住建部等十部门印发《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计划到2019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63%。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住建部等十部门印发《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计划到2019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63%。到2021年,关中地区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

文件强调加快推进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关中地区是清洁取暖发展的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清洁取暖。文件要求要因地制宜使用清洁热源,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同时积极以可再生能源等各类清洁热源改造替代传统燃煤热源。同时,要有序推进电供暖。依据水源、气温和土壤条件,科学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计划到2021年陕西省电供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

积极加快推进太阳能供暖,尽快启动核能供暖规划工作,到2021年全省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
方案还要求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利用谷段低电价降低电采暖成本,支持电采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电采暖居民用户,采暖季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