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垃圾管理立法中提出“碳减排”工作要求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2.02.17  打印本页  分享: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即将到来。变化3月1日起江西省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3月1日起,江西省将全面进入垃圾分类时代,这将给全省企业生产和人们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时代即将到来。

变化

3月1日起江西省进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

3月1日起,江西省将全面进入垃圾分类时代,这将给全省企业生产和人们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呢?

“《条例》是具有刚性约束的,它为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江西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汪源林表示,《条例》对江西省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以及未履行职责的企业和个人如何处罚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新法实施后,若单位和个人没有按照相关条例执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条例》实施初期,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汪源林说道。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谁来管”的问题,汪源林解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由各地人民政府授权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

收费

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尚未统一

《条例》中明确,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那么,生活垃圾处理费究竟该缴纳多少,又该如何缴纳呢?

生活垃圾处理费,也就是居民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征收、缴纳。”汪源林介绍道,目前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并未有统一规定,而是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比如在南昌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已与水费捆绑征收,物业管理类居民(含自行收集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的)按每户每月2元的标准征收,无物业管理类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征收;对于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2吨的,可免收当月垃圾处理费。

处理

全省已建成3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

在许多市民的印象中,垃圾处理场所都是又脏又臭的。随着生活垃圾管理的实施,越来越多垃圾站、垃圾填埋场等通过改造,一改往日面貌。《条例》规定,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采取密闭、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防遗撒,以及渗滤液和飞灰处理等污染防控措施;现有生活垃圾设施、场所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予以改造。

“我省所有生活垃圾设施、场所建设已经全部‘达标’,垃圾焚烧厂的排放量已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监控数据会实时传送至生态环境部。”汪源林介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已经全部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

江西省不仅将已有终端分类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还大力建设新的终端分类处理设施。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21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9座,新增日处理能力0.64万吨,总数达38座,日处理能力3.245万吨。“我省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走在全国前列。”汪源林称。

同时,2021年我省新增厨余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4座,新增日处理能力640吨;总数达30座,日处理能力1683吨。

“2025年,我们计划全省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3.6万吨以上。”汪源林表示,今年江西省在建的焚烧厂有7座,扩建的有2座。届时,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将首次超出日产垃圾量。

省城南昌作为入选国家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示范城市的城市,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设上已经取得一定成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3600吨/日。据汪源林透露,本月底预计可形成4800吨/日的处理能力,可满足南昌全市的垃圾日产量。

亮点

首次在省级垃圾管理立法中提出“碳减排”

作为省级垃圾管理立法,《条例》中还有许多亮点。

“《条例》专门设置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款,就是为了将我省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管理。”汪源林介绍道,除了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明确要求建立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和生态补偿机制等,《条例》还明确提出垃圾分类“碳减排”工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碳减排工作,促进低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也是首次在省级垃圾管理立法中提出。

宣传

省级巡讲团在昌开讲生活垃圾管理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至关重要。昨日上午,省住建厅举行《条例》省级巡讲团出发仪式,随后在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启动首场宣讲活动,为南昌市的生活垃圾管理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宣讲骨干开启垃圾分类“第一讲”。

据了解,宣讲团计划对我省11个设区市市本级、县(区 )、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进行全覆盖式巡讲。巡讲活动既讲政策、讲《条例》、分享交流经验做法,也深入社区,发动群众共同学习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全省垃圾分类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各功能区>

“省级巡讲的目的就是对《条例》进行解读,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培训市、区(县)一级的宣讲团成员,让他们分散到每个社区、街办去宣讲,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地进行解读、宣讲《条例》,以此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汪源林表示,本次省级巡讲活动将持续到本月底。

学习

娃娃们在游戏中乐学垃圾分类

“食品袋是什么垃圾?球要投到哪个篮框里?”昨日下午,在南昌市豫章街道聆江社区沿江花园小区,两名社区工作人员正带着十几名孩子,在“垃圾分类小游乐园”区域玩投篮游戏。

拿到写着“食品袋”字样的皮球,阳阳(化名)转头用疑惑的眼神看着站在一旁的大人,犹豫了一会儿后,她把球投进贴着“可回收物”字样的篮框中。一旁的社区工作人员笑着捡起皮球,将球投进贴着“其他垃圾”字样的篮框中,并向孩子们说道:“食品袋属于其他垃圾,和塑料瓶不一样,它的回收难度比较大,不能作为可回收物,以后不要扔错了哦。”

剩饭、卫生纸、塑料瓶、废旧电池……孩子们将一个个“垃圾皮球”扔进相应的篮框,在游戏中学到了许多垃圾分类知识。

活动结束,宣讲团与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开了一场“圆桌会”,交流宣传垃圾分类的经验做法。

玩垃圾分类游戏,只是让群众学习、接受垃圾分类的方式之一,在我省各地,许多社区通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设置垃圾分类红黑榜、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