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5.22  打印本页  分享:
5月22日,《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重点阐述今后五年甘肃省清洁取暖的推进策略和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实施年限,实施期为2017-2021年。
5月22日,《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重点阐述今后五年甘肃省清洁取暖的推进策略和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实施年限,实施期为2017-2021年。

截至2016年底,甘肃省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供热面积约3.3亿平方米,截至2016年底,甘肃省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供热面积约3.3亿平方米,甘肃省取暖以燃煤为主,天然气、电、工业余热等为补充。2016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取暖用煤约540 万吨(不含热电联产)。燃煤取暖面积约1.9亿平方米,占比约57.6%;取暖用天然气约7.1亿立方米,燃气取暖面积约O.3亿平方米;取暖用电约O.3 千瓦时,电取暖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农村居民取暖用能约630万吨标煤。

方案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确保完成气代煤和电代煤150万户以上、争取达到200万户,力争新增太阳能、生物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1500平方米、全省总面积争取达到3000万平方米。在城市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发展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到2021年,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80% 以上;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全部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城郊及县城。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着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各种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1年, 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70% 以上。其中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有条件的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延伸覆盖20% 左右。

在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农房节能改建启动示范,节能取暖设施得到推广。到2021 年,农村取暖能源消费结构趋于优化,取暖效率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洁净煤、秸轩固化炭化燃料、大阳能、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电能互为补充的能源供给和消费新格局。到2021年,全省取暖用散煤减少200万吨以上,取暖燃煤排放总量比2015 年减少10%以上。

方案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2017年-2019年,为三年示范推广期,在全省各地因地制直示范各类工程,冬季清洁取暖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一2021年,为两年巩固强化期,总结示范工程成果经验并推广应用,保障清洁取暖工程效益发挥。

附件: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