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四川省推广非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      时间: 2015.06.03  打印本页  分享:
为提高四川省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质量,保证建筑节能实施效果、工程安全,有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省住建厅今日发布通知称,将在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非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为提高四川省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质量,保证建筑节能实施效果、工程安全,有力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省住建厅今日发布通知称,将在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非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在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在应用中存在产品质量不稳定、施工现场二次加工环境污染较大、墙面空鼓、脱落、保温层密度超标、易留下安全隐患等工程质量通病,不适宜作为设计、施工普遍采用的节能材料。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各类公共建筑;绿色生态城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性项目;建筑地上总层数超过6层(含6层)的建设项目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设计采用非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

 

《通知》指出,今年8月1日起,已设计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并通过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但尚未进场施工的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变更,采用非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其它建设项目应优先采用非浆料类建筑保温隔热材料。

 

此外,省住建厅强调,四川省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具有节能、环保、施工效率高的绿色建筑保温隔热材料,鼓励优先采用技术安全可靠的墙体自保温系统、结构保温一体化系统、板材类建筑保温系统。同时,工程设计单位应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水平,保障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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