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燃煤锅炉替代补贴资金已落实2.91亿元

来源: 哈尔滨日报  作者: dxh  时间: 2019.01.09  打印本页  分享:
进入冬季供暖期以来,哈市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稳居前20位。

进入冬季供暖期以来,哈市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稳居前20位。为了巩固和扩大燃煤锅炉淘汰成果,按照相关补助政策,日前,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已落实资金2.91亿元,其中市财政提前拨付各区补助资金1.59亿元,各区负担的1.32亿元补助资金已通过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落实。

为落实省、市关于淘汰燃煤锅炉工作部署,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财政在2017年落实补助资金14.7亿元基础上,按照“宜并则并、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结合哈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特点,联合相关部门对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扩大了燃煤锅炉淘汰补助范围,将补助范围扩大至建成区内10至20蒸吨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并根据哈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际,增加对“煤改生物质”方式的财政补助政策,对城乡结合部清洁能源改造制定了更为优惠的补助政策,将房屋节能改造纳入补助范围。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根据相关部门验收确认结果,督导有关部门和各区做好补助资金确认和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