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预计投资286.6亿元完成180.2万户清洁取暖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7.23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日前,河北省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河北2018年电代煤总投资投资63.7亿元,在地热领域投资0.23亿元,对蓄热式电暖气、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对户内设备购置安装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700元。

《方案》中指出以推进发展集中供热为重点工作,加快开发利用地热。重点在地热资源较好的衡水、保定、邢台等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依托中石化、中石油、中核等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加快雄县20个村、辛集和饶阳、故城城区、霸州华夏小区等地热供暖项目建设,实施安国、博野、新河原有地热井整合和回灌改造,推进清河等地地热替换供暖锅炉工程,新增地热供暖560万平米。

关于补贴,对蓄热式电暖气、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对户内设备购置安装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700元,市县根据财力状况和不同取暖方式,分类制定当地财政补助政策。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对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省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350 元,给予采暖用气0.8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贴96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2018年河北省城区新增集中供热能力0.64亿平米,淘汰燃煤供热锅炉263台、2584蒸吨,清洁取暖率达到98.8%。重点推进邢台、邯郸、衡水主城区和石家庄、保定、衡水的城乡结合部、平原县城实现清洁取暖。

在农村,统筹气源电源保障和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拟定安排180.2万户。其中电代煤31.9万户(南网27.4、北网4.5);气代煤145.1万户;新型取暖约3.2万户,包括:在邯郸、石家庄、张家口等市试点石墨烯和聚能电暖1.28万户,在邯郸市试点生物质供暖0.43万户,在邢台市试点醇基燃料0.5万户,在全省试点光伏+、光热+0.85万户,在保定市等试点地热0.09万户。35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淘汰改造全面完成,村镇公服单位全面实现清洁取暖。

初步估算,河北省完成2018年180.2万户清洁取暖任务需要投资286.6亿元,其中电代煤63.7亿元,气代煤217.7亿元,石墨烯电暖0.41亿元,聚能电暖器0.46亿元,地热0.23亿元,生物质0.47亿元,光伏光热+3.4亿元,醇基燃料0.23亿元。

以上投资主要通过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解决,共需政府补助资金111.71亿元,其中省级52.32亿元、市县59.39亿元,按照省级先预拨50%安排,2018年省级需落实26.16亿元,拟通过中央”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统筹解决。
附: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