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计划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5.30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日前,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按照省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30%左右要求,以及“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各县区要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大同2018年4月完成拟改造区域采暖现状的入户调查(已安排部署),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任务、改造方式,报市发改委确定全市的工程任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城市区域清洁取暖工程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重点实施中煤电厂和阳高电厂热电联产工程,以“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作为补充。县城及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供暖为辅,洁净炉具和民用型煤作为补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可以发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醇基燃料”,推广使用洁净炉具、民用型煤和洁净煤。

提高燃煤供暖设施环保标准。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可保留的供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GB13271—2014),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9月底前,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最终实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全淘汰。取缔燃煤锅炉的同时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老旧车淘汰、工业污染治理、落后产能淘汰等领域。对已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用户,要及时兑现补贴承诺。鼓励利用融资平台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