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303亿!23城正式入选第二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8.28  打印本页  分享:
8月27日,国家财政部经建司、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8月27日,国家财政部经建司、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家能源局电力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邯郸、邢台、张家口、沧州、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淄博、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洛阳、安阳、焦作、濮阳、西安、咸阳等23个城市入选。

上周日,独家发布了《第二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基本确认》一文,仅隔一天,正式名单即由官方在昨日正式公布。与此前新闻稍有不同的是,试点城市在CHPLAZA披露的20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又增加了吕梁、洛阳、咸阳三个汾渭平原城市,总计23个。

今年7月24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将新增试点申报范围扩大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2+26”城市、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

而在去年,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12个城市已纳入首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在此次第二批名单公布后,在可申报范围内仅剩余北京市、河南三门峡市、陕西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4个城市区域尚未入选,后续国家是否会继续扩大申报范围,目前尚未可知。

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财政奖补资金统计

根据2017年发布的文件要求,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

今年新近发布通知则规定,新增入围的“2+26”城市财政补助按2017年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汾渭平原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

按照奖补标准,去年入围的12个城市每年总计获得中央财政奖补73亿元,三年累计获得奖补219亿元。而对于今年的第二批23个入围试点城市,总的奖补额度将高达每年101亿元,三年共计303亿元。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每年奖补额度174亿,总奖补额度三年则达522亿元。

财政部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围竞争性评审工作。

为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8月22日,在监督机关的现场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9名专家组成评审团,8月23日,在监督机关和各答辩城市观察员全程监督下对相关城市进行了答辩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拟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的是:邯郸、邢台、张家口、沧州、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淄博、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洛阳、安阳、焦作、濮阳、西安、咸阳等23个城市。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建司、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联系电话:010-68552977(兼传真)

财政部经建司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生态环境部大气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