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计划11月中旬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4.27  打印本页  分享: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德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严控禁燃区燃煤取暖,中心城区、各县(市、区)禁燃区内全面取缔散煤流通和使用。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德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严控禁燃区燃煤取暖,中心城区、各县(市、区)禁燃区内全面取缔散煤流通和使用。

工作方案强调,德州市应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编制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建设完善储气调峰设施,提高气源应急保障能力。多方开拓气源,提高管道输送能力,积极争取上级天然气供应气源指标,优先用于清洁取暖替代,确保安全平稳用气。加快城镇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重点解决中心城区“城中村、城边村”清洁取暖问题,建设供热、供气配套管网,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供气覆盖面。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进气代煤、电代煤、热泵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目标。

同时,德州将开展燃煤锅炉清查治理。对保留的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和各种容量燃油、燃气锅炉,按照《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8年第9号)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部执行国家相关特别排放限值,山东省地方标准有更严要求的,按从严原则执行。推行燃气锅炉超低氮燃烧改造。2018年4月底前,完成燃气锅炉超低氮燃烧改造试点。2018年10月底前,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推进现有燃气锅炉按氮氧化物小于等于30mg/m³的标准,完成超低氮燃燃烧改造。鼓励新上燃气锅炉按超低氮燃烧标准要求执行。

此外,方案指出应加快推进发展热电联产,统筹大型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扩大城乡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为终端用户用能用热提供可靠保障。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不再批准立项建设额定蒸发量35吨/小时及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油渣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2018年,在洁净煤全覆盖基础上,推广洁净型煤50万吨,推广5万台环保炉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