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激励政策 推动绿色建筑行业发展

来源: 绿建斯维尔  时间: 2019.07.19  打印本页  分享:
山西印发《山西省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为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引导和规范装配式建筑设计,全面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及住建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的要求,结合

 

山西

印发《山西省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

为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引导和规范装配式建筑设计,全面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及住建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建科〔2017〕7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山西

出台最高300万元的绿色建筑奖励政策

 

贵州

最新绿建节能等政策要求出炉

 

 

广东

进一步细化新绿标的推进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以下简称“新国标”)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以下简称“旧国标”)同时废止。现结合实际,就我省贯彻执行新国标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以下简称“现行省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执行新旧国标的衔接工作。2019年8月1日—12月31日,为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执行国家新旧标准的衔接过渡期。2019年7月31日前(含)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继续按旧国标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不再受理按旧国标申请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二、现行省标执行的有关要求。为与新国标相适应,我厅近期将加快启动现行省标的修订工作。在现行省标修订版生效之前,现行省标仍然有效适用。

三、加强新国标和现行省标的宣贯工作。我厅拟于近期开展新国标和现行省标宣贯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我厅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上持续更新,敬请密切关注。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贯彻执行新国标的各项过渡工作,确保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健康平稳开展。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厅科技信息处反映。

 

四川

多举措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明确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应用和发展,引导建筑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多举措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四川省预计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8万亿元以上。

据了解,当前,四川省建筑业得到快速发展,总产值连续两年突破万亿元,2018年达到1.45万亿元,从业人员超过550万人,其中80%左右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建筑业对稳增长和稳就业发挥很大作用。

四川省将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和发展,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研究开发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技术、标准、工法。四川省将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建设,在广安、宜宾、甘孜、凉山等地开展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

在绿色建筑方面,四川省将制定完善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等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倡导有条件的地方采用现代夯土技术建设绿色农村住房。

四川省还将引导建筑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编制先进工艺、工法和标准;推进建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提升实施高难度项目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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