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用燃气每立方米拟上调0.25元

来源: 中老年时报  时间: 2018.08.21  打印本页  分享:
昨天上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滨海新区、蓟州、武清、宝坻、静海、宁河发展改革委共同召开了本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
昨天上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滨海新区、蓟州、武清、宝坻、静海、宁河发展改革委共同召开了本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共有消费者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经营者等28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1人因事请假,并提供了书面意见。会议听取了《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方案》《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经过听证,28名听证会参加人全部同意《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方案》。

按照《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方案》,本次调整共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燃气管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各档用气每立方米上调0.25元。其中,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价格,一档用气不做调整,二、三档用气每立方米分别上调0.25元。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不做调整。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2元。

二是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拟建立本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定价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因燃气企业配气成本变化,需要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时,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根据《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核定监审样本企业燃气管网居民配气总成本24615.88万元,居民配气量29443.85万立方米,单位配气成本0.8360元/立方米。

市消协听证会代表建议,加强对于居民燃气日常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建议对燃气预付费居民提供折扣或者气量补偿。市发改委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听证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发布。目前,天津居民用气价格为2.4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