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活动

来源: 天津网      时间: 2011.08.02  打印本页  分享:
天津市针对开展绿色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求,举办了天津市首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班。

何为绿色建筑,其标准是什么是当前颇受人们关注的话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建筑需要满足健康性、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天津市针对开展绿色建筑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要求,举办了天津市首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班,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专家、领导对我市的规划、设计、施工和房地产开发商等100多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细节》等方面的培训,以促进我市绿色建筑的蓬勃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现代化建筑。

所谓绿色建筑是标志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和社会民生的需求,是建筑节能的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根据其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居住舒适性和健康性、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等即简称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的标准分为1星、二星、三星共三个标准。

近年来,在我国建筑市场上“绿色建筑”概念被炒得很火。许多开发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心理,纷纷打出“绿色”、“康居”的旗号增加卖点。这在表明了人们追求绿色、生态、健康的同时,也将人们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引入误区。然而,建一点园林、造几处水景,这样的建筑远未达到“绿色”标准。绿色建筑不是绿色多、绿化面积大就是绿色住宅,达到绿色建筑的住宅,不仅小区要实现绿地率不低于30%,公共绿地面积也要不低于人均1平方米,同时其内部还要达到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公共建筑不会对周边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边建筑的日照要求,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其场地的交通、出入口的设置要合理安全。绿色建筑应因地制宜,建筑构件和材料的使用要考虑可再生性、本土化、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环境和风俗传统等,选择最佳的隔热与遮阳组合,才是真正抓住建绿色建筑的“要害”。 

自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绿色建筑表示评价考核工作以来,目前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深圳、山东、辽宁等15各省市建立了绿色建筑地方管理机构,开展了培训考核工作,并获准开展地方一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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